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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样板间幕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来源:   日期:6/19/2024 5:39:39 PM  点击:742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样板间幕墙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四楼418室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2.2磋商范围:施工内容为3#楼、5#楼5层以下:玻璃幕墙(含窗墙体系的幕墙窗)、石材幕墙、铝单板幕墙、铝型材、铝合金百叶、层间防火封堵、保温、幕墙顶部的铝板防护与幕墙相关的栏杆、单元门厅、收口、封堵、与标识广告牌等相关配合工作、及泛光照明的配合工作、后置埋件施工、装饰面之间及装饰面与其他建筑面层之间接缝部分的封胶处理等,以及按本合同、规范要求的检验检测、调试、缺陷处理、配合验收、成品保护、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包括质保期内的窗纱更换)及后期服务等。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业绩;

5)申请人须提供报名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报名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

4)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

6)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4.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 时至 16时30分,联系代理单位在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四楼418室进行报名。

5.联系方式

 购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

联系人:刘认

  话:0531-88022412-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6518185


联系电话:0531-86567908/86567928/85870721/85870722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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