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石材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新区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2.2采购规模:外墙花岗岩石材约37500㎡,估算价约150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竞争性磋商范围:本项目建筑外墙所需外墙石材的供货、加工、配合排版、倒角、非标准尺寸切割、现场抽检、抽样复验、运输、装卸、试验、移交给幕墙施工单位前的储藏及保管、缺陷处理,配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生产单位或代理商,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生产单位需具有自有石材加工厂及相应的生产加工设备(须提供工厂照片以及加工设备清单),且该石材加工厂通过环保验收(须提供环保验收合格有效证明);代理商需具有生产单位授权书;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花岗岩石材供货合同业绩;
3.4、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6月13日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sdxsjzbxmb@163.com或携带原件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
(3)工厂照片以及加工设备清单、环保验收合格有效证明(如生产单位投标);
(4)生产单位授权书(如代理商投标);
(5)业绩合同;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7)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
联系人:刘认
电 话:0531-88022412-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651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