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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挡墙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日期:3/29/2024 5:11:34 PM  点击:479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挡墙施工工程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2.2 规   模:挡墙长度约340米,高度约4-8米

2.3 磋商范围: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A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挡墙(包括土石方、地基处理等)施工工程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如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挡墙工程施工业绩;

3.5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须交验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6)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报名时间

请供应商2024329日至202442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30分,联系代理单位在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四楼418室进行报名,联系电话:18753186165

6.联系方式

 购 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

联系人:刘认

 话:0531-88022412-606

电子邮件:sdxsjzbxmb@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6518185


联系电话:0531-86567908/86567928/85870721/85870722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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