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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国有地上房屋征收拆除清理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日期:3/31/2024 1:58:25 PM  点击:608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庄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国有地上房屋征收拆除清理施工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巨野河街道办事处、济南东瓴发
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地点:济南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庄科村。
2.2项目规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11073㎡。
2.3磋商范围:庄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国有地上房屋征收拆除清理施工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力,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房屋建筑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供应商须具有2020年8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拆除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4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4.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符合本公告3.4条要求的业绩合同;
4.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4.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1)上述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需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奥体中路4267号四楼418室)报名。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巨野河街道办事处、济南东瓴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新丽
电话:0531-69982888-616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288932

联系电话:0531-86567908/86567928/85870721/85870722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1257号环通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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